海南股權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關于對海南迅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實施強制摘牌的公告
海南股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根據《海南股權交易中心信息披露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對于海南迅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迅達智能”)拒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無故缺席本中心約談提醒等違規(guī)行為,采取強制摘牌的自律管理措施。
迅達智能于2015年1月26日正式在本中心交易板掛牌。根據相關監(jiān)管規(guī)定以及本中心信息披露制度,掛牌公司須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并披露年度報告。本中心自3 月 1 日起先后多次通知、提醒迅達智能在4月底前提交2017年度報告,迅達智能仍未按時提交。5月2日本中心向迅達智能發(fā)出約談函,5月7日發(fā)出警告函,6月4日進行通報批評,均未得到回應。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迅達智能仍未履行年報披露義務。鑒于該公司不配合履行掛牌公司義務的行為已違反本中心相關制度,本中心做出以下決定:
對海南迅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實施強制摘牌。
請投資者謹慎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海南股權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2018年7月23日